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亞洲調解中心、法國調解認證學會及葡萄牙語國家調解員認證與培訓學院成立首個跨四大洲的調解標準聯盟並圓滿簽約。
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亞洲調解中心、法國調解認證學會及葡萄牙語國家調解員認證與培訓學院聯合主辦的調解標準聯盟諒解備忘錄簽署儀式於2021年4月28日上午10點至中午12點30分在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翼5樓506室舉行,同步線上網路直播。這是首次由來自四大洲的五個領先調解組織之間的簽約儀式,該合作將為調解員打開更廣闊的國際視野,並為企業提供了更多爭議解決選擇,不僅加強成員國調解中心間的合作,更為各地的調解員提供更多發展機會,積極帶領調解員走向更專業的國際水準。此次簽約活動吸引了調解及爭議解決專業人士觀禮,多間香港本地主流媒體全程報導,來自新加坡、馬來西亞、法國及其他海外朋友與我們一起見證國際專業調解發展的歷史性時刻。
簽約儀式香港會場邀請到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劉春華先生,首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顧問梁愛詩女士(GBM,JP)及香港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主席羅偉雄博士擔任主禮嘉賓並致詞
(中國香港) 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主席羅偉雄博士致詞,羅偉雄首先感謝來自四大洲的各界專業人士的大力支持,並肯定了《聯合國關於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簡稱《新加坡調解公約》)的積極意義。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全程參與《新加坡調解公約》的起草和發展,見證了調解逐漸被正式認可為解決爭端的可行途徑,從而提供了具有成本效益,公平和最令人滿意的解決爭端的方式。同時,依託《新加坡調解公約》,調解能夠在全球範圍內執行。羅偉雄認為調解專業的發展和調解業務的需求推動了全球調解和調解標準專業化。羅偉雄表示,通過此次諒解備忘錄的簽署,聯盟的五大專業調解機構將有機會與中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歐洲、南美洲、非洲的企業合作,並提供高品質和高品質的專業國際調解服務。此外,羅偉雄對聯盟寄予厚望,希望聯盟繼續發展並在更多國家及地區邀請更多調解組織參與,以提供最佳的調解標準和服務,使越來越多的企業能夠享受到高效與公平的爭議解決服務。調解這一爭議解決方式將為企業和個人提供最佳的全方位權益保護。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劉春華先生致詞。劉春華充分肯定了香港在國際爭議解決的重要地位,必將有利地促進香港的調解機構在國際社會中的發展,吸收借鑒國際社會在商事調解方面的有益經驗,積極參與國際商事調解規則的制定。調解體現了“和為貴”精神的爭議解決方式。香港匯聚大量本地及海外專業人士,具備成為國際調解中心的眾多優勢。香港法律界應該深刻認識到和把握住這一重要機遇,在國際法律服務和爭議解決方面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共同努力將香港建設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首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顧問梁愛詩女士(GBM,JP)致詞。梁愛詩認為,調解優勢顯著,社會認可度高。調解具備成本效益、解決糾紛高效、雙贏結果、執行率高、可實施性強、靈活、注重保護隱私等綜合優勢。調解通過創造性的爭議解決策略和程序,調解充分保證雙方當事人的參與,雙方當事人對和解結果具有更大程度的自主性和可預測性,能更好地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因此更容易幫助當事人保持良好的關係,當事人對調解的滿意度也較高。隨著東南亞國家聯盟(ASEAN)、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粵港澳大灣區(GBA)和區域性聯繫加深,貿易和商業合作機會不斷增多,跨境糾紛日益增加產生對爭議解決尤其是調解的巨大需求。其次,梁愛詩女士提出,調解員的專業標準的認可與保持至關重要。對比單一國家的調解資歷認證,聯盟的統一調解標準將有效推動調解的專業發展,調解標準聯盟提供了調解服務的國際交流機會。
亞洲調解中心(AMC)總監Josephine W. Hadikusumo 致詞
馬來西亞沙巴州財政部長II YB Datuk Seri Panglima Haji Masidi Manjun致詞
葡萄牙語國家調解員認證與培訓學院(ICFML)創始人&主席Ana M Maia Goncalves女士致詞
新加坡國際調解機構(SIMI)首席執行官Marcus Lim致詞
新加坡國際調解機構(SIMI)主席Joel Lee教授致詞
法國調解認證學會(IFCM)主席Claude Amar先生致詞
簽署備忘錄儀式
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劉春華先生和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女士,與會嘉賓及媒體的共同見證下,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主席羅偉雄博士通過網路會議,視頻連線聯盟的其他四家合作機構,實現線上簽約。
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主席羅偉雄博士向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劉春華先生頒發感謝狀
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主席羅偉雄博士向首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顧問梁愛詩女士頒發感謝狀
通過簽署諒解備忘錄,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亞洲調解中心、法國調解認證學會及葡萄牙語國家調解員認證與培訓學院正式組成調解標準聯盟,標誌著來自四大洲9個國家(或地區)的專業調解組織首次實現聯盟。聯盟通過統一的調解標準促進調解業的發展,為商企從事跨國貿易、金融服務等國際業務提供糾紛解決的有效途徑,進而最終使超過18億的人口受益,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嘉賓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