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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糾紛解決服務(調解 及 仲裁)計劃

服務計劃目標

優質的風險預防工作能減少業務或機構伙伴之間出現糾紛的機會,但在面對無可避免的爭議時,企業需要使用比一般情况下更仔細的爭議解決模式,以顧及雙方的多方面利益。

我們鼓勵當事人在發生涉及物業管理的爭議時,使用獨立的專業爭議解決服務機構,處理及化解決其糾紛。本計劃為合資格人士提供獨立、透明和公正的專業服務,以調解、仲裁或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在一站式計劃平台解決其爭議。計劃的收費較實惠,相比一般調解及仲裁收費折省約15%-40% 。

計劃更能夠提供針對性的專業服務。為配合此計劃,香港和解中心 (HKMC) 及香港國際商業仲裁中心 (HKCICA) 特別為本計劃設立由大量悉識處理物業管理糾紛議的調解員及仲裁員所組成的專項名冊。這安排能有效地在解決爭議過程中為爭議雙方提供針對性及利益最佳化的保障。該專家名冊的服務質素同時受香港和解中心 (HKMC) 及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 (IDRRMI) 監察,確保其水平及能力均質達致國際水準,為客戶提供便利、快捷、經濟的專業爭議解決服務。

服務計劃的爭議解決服務 (調解 及 仲裁)提供機構:

  • 香港和解中心 (HKMC)  及
  • 香港國際商業仲裁中心 (HKCICA)

合適使用該服務計劃的人士及爭議類型

任何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的會員,其服務提供商,服務代理商以及其處於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客戶有關的爭議。這些糾紛類型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專業服務、專業諮詢、商業貿易等。

申請方法:

步驟1:進行初步查詢

香港和解中心 (HKMC) 將擔任“物業管理糾紛解決計劃”的秘書處角色。申請人可以聯絡HKMC 進行初步審案查詢。
過以下聯絡方式,向 HKMC 進行初步申案查詢 :

  • 電話號碼: (852) 2866-1800
  • 電子郵件: admin@mediationcentre.org.hk

步驟2:申請案件

合資格人士請遞交已填妥的申請表格,並提交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費至HKMC。當事人可選擇申請使用調解、先調解後仲裁或仲裁服務。

步驟3:案件管理和爭議解決服務

當計劃主任收到有關申請及申請費後,會根據服務計劃的個案受理準則指引檢視個案是否合適本計劃。一經通過受理準則,該個案將正式進入安排爭議解決服務階段,並由中心的個案經理與當事人聯絡該階段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