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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申請

成為本會認可之持續專業發展課程/講座/研討會/工作坊(由其他機構主辦)的申請手續

為符合本會對持續專業發展計劃(CPD)課程/講座/研討會/工作坊(下文合稱為「活動」)的申請要求,主辦機構須為每個有關活動填妥申請表格(CPD表格二),並提交予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秘書處: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45-251號守時商業大廈21樓

所有申請必須於活動舉行前最少四星期提交至本會。在提交有關申請後,主辦機構可在其宣傳品上使用「正等候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認可」字眼。任何未填妥的申請表格將不獲受理,如情況許可,本會會將未填妥的申請表格發還給申請人。本會將盡可能在21個工作天內回覆申請,使主辦機構能如期為活動作宣傳。

在收到認可通知之後,主辦機構可在其宣傳品上註明「獲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批准N個持續專業發展學分」,其中「N」為本會批准的認可CPD學分,惟本會不接受任何機構在舉辦活動後向本會遞交之申請。

獲取CPD學分指引

CPD 學分在一般情況下與活動時數相等(扣除小休及用膳時間後)。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登記出席率

主辦機構須為所有出席人士作登記,參加者的姓名及出席時數皆須清楚列明。主辦機構須在活動完結後14天以內向本會秘書處提交出席名單,否則已獲認可的CPD學分將被視為無效。

申請費用

如活動屬收費活動,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將向主辦機構收取申請費用。現時非商業及商業機構每個收費活動的申請費用分別為港幣500元及1000元。換言之,免費活動的申請費用將會被豁免。主辦機構須在遞交申請表的同時一併繳交有關費用。

申請CPD活動所須文件

為確保認可活動之申請順利進行,請主辦機構於遞交申請時準備以下文件:

  1. 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學分申請表
  2. 活動宣傳單張(如適用)
  3. 活動簡介
  4. 活動講者的最新履歷,請列明其經驗和專業資歷
  5. 提供予參與者的活動教材或講義
  6. 已填妥的出席紀錄*
  7. 活動檢討總結(由主辦機構撰寫,包括參與者的意見)*

*文件須在活動完結後14天內提交至本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