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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标准联盟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

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亚洲调解中心、法国调解认证学会及葡萄牙语国家调解员认证与培训学院成立首个跨四大洲的调解标准联盟并圆满签约。

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亚洲调解中心、法国调解认证学会及葡萄牙语国家调解员认证与培训学院联合主办的调解标准联盟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0点至中午12点30分在香港中环雪厂街11号律政中心西翼5楼506室举行,同步线上网路直播。这是首次由来自四大洲的五个领先调解组织之间的签约仪式,该合作将为调解员打开更广阔的国际视野,并为企业提供了更多争议解决选择,不仅加强成员国调解中心间的合作,更为各地的调解员提供更多发展机会,积极带领调解员走向更专业的国际水准。此次签约活动吸引了调解及争议解决专业人士观礼,多间香港本地主流媒体全程报导,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法国及其他海外朋友与我们一起见证国际专业调解发展的历史性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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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香港会场邀请到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刘春华先生,首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顾问梁爱诗女士(GBM,JP)及香港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主席罗伟雄博士担任主礼嘉宾并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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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 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主席罗伟雄博士致词,罗伟雄首先感谢来自四大洲的各界专业人士的大力支持,并肯定了《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简称《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积极意义。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全程参与《新加坡调解公约》的起草和发展,见证了调解逐渐被正式认可为解决争端的可行途径,从而提供了具有成本效益,公平和最令人满意的解决争端的方式。同时,依托《新加坡调解公约》,调解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执行。罗伟雄认为调解专业的发展和调解业务的需求推动了全球调解和调解标准专业化。罗伟雄表示,通过此次谅解备忘录的签署,联盟的五大专业调解机构将有机会与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欧洲、南美洲、非洲的企业合作,并提供高品质和高品质的专业国际调解服务。此外,罗伟雄对联盟寄予厚望,希望联盟继续发展并在更多国家及地区邀请更多调解组织参与,以提供最佳的调解标准和服务,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到高效与公平的争议解决服务。调解这一争议解决方式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最佳的全方位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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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刘春华先生致词。刘春华充分肯定了香港在国际争议解决的重要地位,必将有利地促进香港的调解机构在国际社会中的发展,吸收借鉴国际社会在商事调解方面的有益经验,积极参与国际商事调解规则的制定。调解体现了“和为贵”精神的争议解决方式。香港汇聚大量本地及海外专业人士,具备成为国际调解中心的众多优势。香港法律界应该深刻认识到和把握住这一重要机遇,在国际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努力将香港建设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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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顾问梁爱诗女士(GBM,JP)致词。梁爱诗认为,调解优势显著,社会认可度高。调解具备成本效益、解决纠纷高效、双赢结果、执行率高、可实施性强、灵活、注重保护隐私等综合优势。调解通过创造性的争议解决策略和程序,调解充分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参与,双方当事人对和解结果具有更大程度的自主性和可预测性,能更好地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因此更容易帮助当事人保持良好的关系,当事人对调解的满意度也较高。随着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粤港澳大湾区(GBA)和区域性联系加深,贸易和商业合作机会不断增多,跨境纠纷日益增加产生对争议解决尤其是调解的巨大需求。其次,梁爱诗女士提出,调解员的专业标准的认可与保持至关重要。对比单一国家的调解资历认证,联盟的统一调解标准将有效推动调解的专业发展,调解标准联盟提供了调解服务的国际交流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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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调解中心(AMC)总监Josephine W. Hadikusumo 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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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沙巴州财政部长II YB Datuk Seri Panglima Haji Masidi Manjun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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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语国家调解员认证与培训学院(ICFML)创始人&主席Ana M Maia Goncalves女士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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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际调解机构(SIMI)首席执行官Marcus Lim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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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际调解机构(SIMI)主席Joel Lee教授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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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调解认证学会(IFCM)主席Claude Amar先生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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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备忘录仪式

在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刘春华先生和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女士,与会嘉宾及媒体的共同见证下,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主席罗伟雄博士通过网路会议,视频连线联盟的其他四家合作机构,实现线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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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主席罗伟雄博士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刘春华先生颁发感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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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主席罗伟雄博士向首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顾问梁爱诗女士颁发感谢状

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亚洲调解中心、法国调解认证学会及葡萄牙语国家调解员认证与培训学院正式组成调解标准联盟,标志着来自四大洲9个国家(或地区)的专业调解组织首次实现联盟。联盟通过统一的调解标准促进调解业的发展,为商企从事跨国贸易、金融服务等国际业务提供纠纷解决的有效途径,进而最终使超过18亿的人口受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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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