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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共建启动签约仪式并首次联席会议成功举行

2018年12月

2018年12月4日上午,由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简称“联合会”)主办,前海管理局、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贸促委指导的“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共建启动签约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深圳前海企业公馆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香港和解中心作为首批共建签约单位参加了会议。

设立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前海提出“要深化深港合作”的重要指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关于“联动香港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的工作部署,来自深港两地40家首批签约单位发起共建“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

设立目标
“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借助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平台,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汇集深港法律专业服务资源,旨在联手搭建开放包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合作平台,携手为“一带一路”倡议、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发展大局提供优质、高效、跨境、配套的法律服务。

本次会议分两部分进行,首先举行的是“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共建启动签约仪式,随后召开共建单位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共建启动签约仪式上,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会长杜春、全球华语律师联盟会长林新强、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前海管理局副局长田敏,作为香港与深圳的参与共建单位代表及领导代表分别致辞,表达了对“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共建的支持与祝福。

第一次联席会议

随后,大会召开“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建设2019年度合作计划项目备忘录》。《备忘录》规划了2019重点工作设想,包括建立战略合作共商和日常联络协作机制和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机制;建设前海国际商事争议调解中心;打造“一带一路”华语律师合作平台;推动与工商业行会商会建立合作互动机制;组建深港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等。

随着深港两地法律交流合作的日益密切,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并香港和解中心亦将配合本次“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混业服务合作模式”,更好地服务于深港两地商企及当事人,亦为“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保障。